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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和“先母”

2004年3月3日       选自:黄鸿森著《报海拾误录》

    1994年4月5日,新华社发了一条新闻,报道台湾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清明节在桂林他母亲章亚若安葬地扫墓的消息。台湾一位大学校长回大陆扫墓,新华社为此发通稿,许多报纸刊用,有的读者感到不理解。笔者揣度,这固然因为章孝慈是一位有学术地位的法学教授,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因为他是蒋介石的孙子,蒋经国和章亚若的儿子。因为他不是嫡出,故从母姓。本文不谈政治,主要讨论报道中用的“生母”和“先母”两个词。
   
    先谈“生母”。全文用了四次。现摘录新闻的开头部分为例,其中出现“生母”两次。
   
        (1)今天是清明节,台湾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在桂林为其生母章亚若扫墓。
   
        (2)上午9点30分,桂林天气晴朗,暖风习习。身着黑色西服的章孝慈驱车来到桂林市东郊

    的凤凰岭下。生母章亚若墓前的供台上随行人员早已摆好了果品、点心和祭酒。
   
    两例中提到的“生母”一词,意思是“生身母亲”。章孝慈确是章亚若的亲生子,这里在词义上没有用错,要讨论是语境问题。“生母”一词通常是在有相对词出现的场合下对举使用,而不单独使用。同“生母”相对的词有“嫡母”“庶母”“继母(后母)”“养母”“过继母亲”等。旧时男子有妻有妾,妻所生的子女称父亲的妾为“庶母”,妾所生的子女称父亲的妻子为“嫡母”;男子已有子女后续娶,原有的子女称父亲续娶的妻子为“继母”或“后母”;等等。这些都是书面语言,至于口头的称呼,便会因地域、方言、习惯及其他情况的不同,而颇有差异了。上述报道既未介绍章孝慈的家庭情况,未提到与“生母”相对的“嫡母”之类,那么“生母”宜改为“母亲”,以免给读者留下疑团,产生“悬念”,进而去翻蒋经国的家庭账本。事实上整篇报道中“母亲”也用了两次,不妨用“母亲”统一全文。
   
    附带提一下,例(2)中的“生母”有点突兀,似乎应该加个领语“他的”,或者删去“生母”,因为章亚若的身分上文已有交代。再者“祭酒”一词,宜改为“祭奠用酒”。“祭酒”的常用义:作动词用,意思是“用酒祭奠或祭祀”;作名词用,是古代的学官名。从唐朝到清末,朝廷都设有“国子监祭酒”,它是全国最高学府“国子监”的首长。无论哪个含义的“祭酒”,都不能和“果品、点心”并列。
   
    报道中提到“先母”的那句话是:
   
        ( 3)去年,章孝慈在北京参加第二后海峡两岸法学研讨会后,曾到桂林祭奠先母。
   
    例(3)中的“先母”,似应作“亡母”之类。“先母”,是对他人讲到自己已谢世的母亲时所用的敬词,即“我的已经逝世的妈妈”,是第一人称用语。这条新闻通篇用第三人称,此处当然不能例外。新闻是新华社一位通讯员署名的,要是照这句话的字面理解,就成为章孝慈去祭奠这位通讯员的亡母了。岂不大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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